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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4YOU Terms of Service
目的
本合约是用户(以下称之‘会员’)在使用TT4YOU(以下称之‘公司’)为提供VOIP为基础之语言交换服务之目的,而公司透过Client软件与网站提供的TT4YOU服务(以下称之‘服务’)时,为规定公司与会员之间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事项为宗旨。
约的明示与修正
公司为将此合约的内容与商号、公司地址、代表人姓名、企业登录代号、联络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等告知会员,将其内容刊载于TT4YOU服务的初始画面与TT4YOU安装魔法师的合约同意画面。
公司在不违背相关法令的范围内,可修正本合约。
公司修正合约的情况,须将执行日期与修正理由明示,并且在执行日期七日前开始到执行日期为止,与现行合约一起刊载于 TT4YOU服务的公告栏。
会员可在变更的合约公告后之十五天以内,表明拒绝的意见。若有会员拒绝时,公司可解除与该会员的合约。万一会员在变更的合约公告后之十五天以内未表明拒绝时,就视为同意。
合约外准则
本合约内未明示的事项,则遵照相关法令以及依照服务指南的旨意。
注册会员与立订合约
想要成为会员的用户,依照公司制定的注册样本填入会员资讯并按下‘同意’键,以这种方式注册会员与立订合约。
TT4YOU会员在同意TT4YOUClient软件的安装魔法师与网站上的TT4YOU合约时,才能使用服务。
在第一项所示之申请成为会员的用户中,公司对于无抵触到下列各小项的申请人登录为会员,准许其申请并立订合约。
登录内容有不实、遗漏、误记之情况
其他公司判断登录会员会导致公司技术上之障碍之情况
公司装备无有空余之情况
公司在技术上暂时发生障碍之情况
归责于其他公司而难以准许使用之情况
申请合约的用户若为相关法令规定之未成年人时,公司可依照规定之青少年保护政策,将其准许保留。
注册会员与立订合约的成立时机为公司之准许转达到申请人手中的时刻。
会员在本条第一项的会员资讯之内容发生变更时,须立刻将变更的事项修正记载。
退出会员与丧失资格等
会员可随时向公司提出退出会员之申请,而公司受理此申请的同时,立刻进行该会员之登录删除等程序。
会员若有下列各小项的事由,公司可限制或停止会员资格。
申请注册时登录不实内容之情况
阻碍其他会员使用服务或盗用其资讯等威胁网络商贸秩序之情况
利用服务而做出法令与本合约禁止或是伤风败俗行为之情况
公司限制、停止会员资格后,若有再犯同样行为两次以上或在三十日内其事由未有更正的情况,公司可丧失其会员资格。
公司丧失其会员资格的情况,将会删除其会员登录。此时,将内容通报会员,并在删除会员登录前给与其会员辩论机会。
公司对于使用本服务的会员,可依照其年龄、服务使用内容、使用时间与次数等项目分类等级,而并服务之使用亦可随等级区分。
个人资料的保护与提供第三者
公司为维护会员隐私,依照相关法令之规定,建立起管理上、技术上的保护对策并运营之。对于会员个人资料的保护与使用,则遵照相关法令与公司的隐私保护政策。
以提供高水准的服务与顺利的服务运作以及有效的对应用户为目的,公司可得到用户的同意后,将用户的个人资料如下提供于‘受供者’。
会员在使用服务上违反相关法令,因而公安机关或其他政府机关要求提供资讯之情况
会员违反法律、包括违反本服务合约,因而需要确认其不轨行为等维护资讯工作之情况
依照其他法律要求之情况
若有上叙的情况,可将资讯提供给第三者。受供者
商号:LG Dacom 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首尔市江南区驿三2洞 706-1
联络电话:1544-0001(总公司)
在公司的官方网站之外链接本网页的网站,不在公司的隐私保护政策之范围内。还有,公司对于因会员的归责泄漏之资讯一概不负责任。
服务的提供与变更
公司对于会员提供下列的服务。
语音/画像通话系统(PC to PC)
语音/画像讯息之制作/传送系统(PC to PC)
社区服务(影像/语音网络论坛)
其他本公司自行开发或是透过与别家公司协议而提供会员们的一切服务。
利用公司提供的电话服务,无法拨打119等紧急电话服务。
公司对于所提供之服务品质或技术上进行变更的情况时,可依照将要立订之合同而变更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此时,将变更的服务内容与提供日期明示,并且从提供日期七日前开始,在刊载着目前服务内容的地方公告之
提供P2P方式的VoIP服务
公司提供P2P(Peer to Peer)方式的VoIP(Voice over Internet Protocol)服务。
公司为提供稳定且顺利的服务,可经由在线之会员的网络,将密码化的资讯传送到其他会员的电脑内。不过,公司不会去接近会员电脑内储存的资讯。
服务的使用与中断
使用服务方面,若公司在业务上或是技术上没有特别障碍的情况下,全年无休日、一天二十四小时开放为原则。不过,公司为检查、增设与更换系统而在指定的日期或时间内,可以暂时中断服务,因为预定的工作而暂时中断服务的情况会事先公告。
公司因为紧急之检查、增设与更换系统等理由,可不予事先告知而暂时中断服务,并且如替换新服务等公司认为合理时,可将目前提供的服务完全中断。
公司在发生国家紧急状况、停电、服务装备之障碍或服务使用爆增而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情况下,可限制、中断全部或部分服务。不过,其事由与期间等内容,会在事先或事后告知会员。
公司在因不由自己的原因而造成服务中断的情况下(非系统管理者刻意、过失而引起的硬碟障碍或系统当机等),无法事先告知,并且因为他人(PC宽频公司、公用载波公司等)的刻意或过失所引起的服务中断的情况,公司不予告知。
公司可将服务按照特定范围分割,并可对各范围另外指定可使用时间。不过,此情况会将其内容公告。
通话内容的录影与录音
录影/录音的内容会被储存在会员的电脑内,不会储存在伺服器。不过,会员将录影/录音的通话内容刊载于TT4YOU网页(包括简介)的情况,该档案会储存在网络伺服器内。
将与其他人通话的内容录影/录音的情况,对方不愿意时,不可将其内容刊载或散播于网站上。
在下列之情况下,公司不负担法律责任,并且为健全通信文化,公司可依照服务运营原则,对于该会员加以警告、惩罚。
使用不是TT4YOU的其他程式来录影/录音TT4YOU的通话内容之情况
将录影/录音的内容未经对方同意,任意改编或伪造之情况
将改编/伪造的内容,真有其事一般刊载或散播于网站上之情况
会员的刊载物
所谓刊载物,是指包含会员在TT4YOU网页上上传的图像、文字、回帖、TT4YOU制作的画像/语音档案、记载于TT4YOU运营的布告牌之文字。
因为会员所刊载的资讯(包括所有刊载物)等而引起的损失或问题,全由会员个人之判断负起全责,若非是公司故意,对此公司不负责任。
会员不得刊载违背公共秩序或美俗的内容,以及侵害包含他人著作权的智慧财产权与其他权利的内容物,万一因刊载上叙之内容而发生的任何结果,都由会员本人负担。
公司为宣导健全之画像/语音通话文化为目的,判断有违背TT4YOU服务运营目的之下列刊载物或资讯,可不经事先通报将资讯删除、移动或拒绝登录。
对于其他会员或是第三者施加侮辱或损害名誉的内容之情况
传送、刊载或链接含有违背公共秩序与美俗的下流、淫猥内容之资讯、文章、图像、音像、动画之情况
含有个人政治倾向或宗教见解之内容,而公司判断不符合服务性质的内容之情况
助长非法复制或骇客行为的内容之情况
以营利为目的之广告等,判断为商业性内容之情况
客观判断与犯罪有关联的内容之情况
侵害其他会员或是第三者的著作权等其他权利内容之情况
违反公司规定的刊载物原则或不符合布告牌性质内容之情况
判断认为有违反其他相关法令的内容之情况
有关留言的著作权等
有关公司制作的著作物之著作权以及其他智慧财产权,全归属于公司。
会员使用服务时得到之公司制作的著作物,若无公司的事先准许不得使用复制、送出、出版、传送、散播、播放等方法用在营利目的或让第三者使用。
有关会员登录的刊载物之著作权,则归属于该著作权者。不过,将与其他人通话的内容录影/录音之影像/语音档案的情况,若对方不愿意则不得刊载或散播。
公司为了有关于本服务的运营、展示、传送散播、宣传为目的之以下各小项的行为,在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公正常规之合理范围内,未经会员的同意可免费使用会员登录的刊载物。
在服务内不危害到会员刊载物之复制、修正、改造、展示、传送、散播与著作性的范围内编辑、制作著作物
如‘加油!’一般,在转达给特定对象为目的而提供的布告牌上,会员自动自发的登录刊载物而转达当事人的情况
将会员刊载物内容提供、展示或宣传于广播、通信公司等与TT4YOU服务协议之公司。不过,在此情况下公司除了在
TT4YOU网页上基本显示的会员姓名与账户名以外的会员个人资料,未经事先同意前不予提供或展示。
会员于本条第四项的使用权赋予,只要是公司提供服务的期间确实生效,并同意在退出会员后亦有效。
公司若想以本条第四项以外的方法使用会员刊载物的情况,必须透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事先争得会员同意才行。不过,因会员资讯登录的联络处不符实或会员不回应公司的联系而不能争得事先同意的情况,公司可事后争得同意。公司若将会员的刊载物用于商业用途的情况,公司可准备另定的补偿制度。
关于刊载物的内容,接收到从第三者之侵害著作权与其他权利或毁损名誉、淫猥等理由的申诉之情况,公司可临时将该刊载物删除;而透过提出申诉者与登录刊载物者之间的官司、说和等过程,与该刊载物相关的法律纷争结束后以此为凭向公司提出申请之情况,才能将上叙临时删除的刊载物重新登录。
提供资讯
公司判断会员为使用服务时所需的各种资讯,可透过电子邮件或书信等方法提供会员。
为改善服务与以会员对象介绍服务等之目的,在会员同意下公司可追加向会员要求个人资料。
公司的义务
公司在会员希望之服务提供开始日,若无特别理由须让会员可以使用服务才行。
公司为持续提供稳定的服务,当装备发生故障或毁坏时,若无其他不得已的理由,必须立刻进行修理或复原。
公司为保护隐私而架构保安系统,并公告、遵守隐私保护政策。
公司认为会员提交的意见或不满客观合理的情况,须按照适当的程序即刻处理。不过,难以马上处理的情况,须将其理由与处理日程通报会员才行。
会员的义务
会员在注册会员或更改会员资讯时,必须以实名及根据事实填写,若有虚情资料或盗用他人资讯之行为,则无法主张任何权利。
会员应遵守本合约所规定的事项及其他公司所规定的一般事项、公告等,公司所公布的事项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不可有其他妨害公司业务以及损害公司名誉的行为。
若会员的地址、联络处、电子邮件等使用合约上有所变动时,必须及时透过相关程序通知公司。
公司除了负责基于“个人隐私保护政策”的部分以外,赋予会员的ID密码之不当管理、非法使用所引起的任何结果,会员应自行负责。
会员在没有公司的事先同意下,不可有利用服务的营业活动,对于营业活动的结果公司也不负任何责任,而且若会员透过这种营业活动影响公司权益时,会员负有对于公司的赔偿义务,公司也可对会员限制使用服务以及透过法律程序要求损害赔偿。
会员在没有公司的明确同意下,不可将服务的使用权限、其他利用合约上的地位转让给他人,也不可利用为担保。
会员不可冒犯公司及第三者的智慧财产权。
会员不可做下列所规定的任何行为,如有冒犯该任何行为者,公司对会员有限制使用服务的权利以及采取法律的权利。
申请注册会员或更改会员资讯时,填写不实资料的行为。
盗用其他会员的ID、密码的行为。
利用会员ID与他人交易的行为。
私自宣称公司的营运单位、支援或关系人的行为。
没有公司特别赋予的权利下,私自更改公司的Client软件、对公司主机端的骇客行为、任意更改网站或所发布的部分或整体资讯的行为。
危害服务或刻意妨害的行为。
没有公司的事先同意下,将把在本服务所得到的资讯,除了为使用本服务以外,使用于复制、出版、广播或提供与第三者的行为。
将危害公共秩序及风俗的低俗、淫乱内容之资讯、文章、图形、音效、动画像发布或透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法传播与他人的行为。
将侮辱或有关个人隐私的内容等可危害他人名誉或隐私的内容发布或透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法传播与他人的行为。
挑逗或威胁其他会员,持续让特定会员受苦或不方便的行为。
没有经过公司的认可搜集其他会员的个人资讯或储存的行为。
以客观的角度判断为犯法的行为。
包括本合约若有违反公司所规定的一般规定或使用条件的行为。
其他违背相关法令的行为。
责任
公司对关于使用服务除非是公司刻意或没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不会对会员负起任何损害的责任。公司不会保证或担保负责对于使用服务及相关资讯、产品、服务、软件、图像、声音、动画像的适宜性、正确性、时宜性、信赖性的责任。
公司不对于会员所发布的资讯做事前的检验,也不会随时检查会员所发布的内容,不会有任何的义务及对其结果的责任。
解除合约
会员可利用“申诉” 布告牌 或电子邮件,向各服务营运人通知改善对于会员资讯处理的不满事项。
会员若要解除本服务的合约时,为了确认本人必须要把姓名、用户名、身份证号码、可联络之电话号码记载于电子邮件来申请退出。
保护用户
公司为保护会员之法律、经济上的权利以及处理不满、苦衷事项,为保护用户设置代表理事直属“用户保护委员会”,将各部门间维持紧密协调 。
公司安排1人以上的专属人员,负责努力去处理会员的要求事项。若在使用中有任何需求、不满事项,可联络至 82-31-756-1986 或利用客户服务网页里的电子邮件发送功能。
为迅速处理会员的不满事项,公司竖立内部的处理处理程序来营运,而且对于会员的不满事项预测分类为下列几项,区分来处理。
通话及服务品质:将持续改善服务品质及功能。
使用金额:基本上以“TT-cash使用合约”为原则,但若有归责于公司的理由等,将为保护会员权益而做最大的努力。
附加服务及内容:在TT4YOU及其他服务为提供及支援多种又良好的附加服务及内容而努力。
个人隐私保护:基于公司的个人隐私保护政策,彻底保护会员的个人资讯。
收敛会员意见:对用户做定期/不定期的调查来检讨用户的意见及满足度等,再有新服务及改善/补全服务是即将可反映。
被害补偿:若有该事项发生时,将基于使用合约条列对于会员进行损害补偿或依相关法律规定来做损害补偿,进行改善措施。
客服中心
现在公司为处理客户申诉事项,有客服中心在营运。
工作时间:周中 10:00~18:00 (星期六及星期天、假日休息)
电话号码:(82)31-756-1986
传真:(82)31-721-1588
邮编地址:京畿道城南市寿井区寿进二洞4578 Xinjin大厦 501号 TT4YOU 客服
其他询问:利用在客服网页里的电子邮件 (非会员也可使用)
此外,若对个人隐私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洽韩国情报保护进兴院(KISA)所营运的个人隐私侵害申诉中心(电话:1336)。
损害补偿
公司对于免费提供的服务之使用,除了个人隐私保护政策所规定的内容,不对其他任何事项负起任何损害责任。但对付费服务的损害补偿将依据[TT-cash使用合约]来补偿.
免责条例
公司对天灾、战争及其他似于此状况的不可抗力下,无法提供服务时,对服务则将免除责任。
公司因公用载波公司停止电器通信服务或没有正常提供服务而发上损害时,则将免除责任。
公司对于为服务的设备维修、替换、定期检查、施工等,因不得已的事由所发生的损害免除责任。
公司对于因归责于会员的理由,发生服务障碍或损害时,将免除责任。
公司对于会员电脑出错所发生的损害,或是记载的会员资料或电子邮件不实而发生的损害,将免除责任。
公司对于会员使用服务后,却没有得到期待之收益或反之得到损害时,将免除责任。
公司对会员使用服务所得到的资料收到损害时,不将负任何责任,并且公司对会员使用服务时,因其他会员所得到的精神上损害,没有任何补偿的责任。
公司对于会员在服务上所发布的各种资讯、资料、事实信赖度、正确性等内容,不负任何的责任。
公司对于会员间或会员与第三者间以服务为媒介而发生的任何纠纷,没有需介入的义务,也没有因此而补偿损害的责任。
公司对会员使用免费提供的服务,不具任何损害的责任。
裁判权与准据权
若在此合约没有明示的事项,应依据电器通信事业法等,大韩民国相关法令及商习俗。
因使用本服务所发生的纠纷,诉讼应在本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法院。
<附则> 执行日) 本合约在2008年11月19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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